11月14日,莒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员志愿者到沭河公园管理处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看望日照市道德模范、日照好人左兴民、刘兰贵同志。
据介绍,左兴民,莒县沭河公园监察大队中队长,入队不到两年,参加公园救火10余次,下水拯救溺水人员2次,因工作表现突出被莒县沭河公园管理处表彰为“优秀工作者”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于2017年4月荣获2016年度“日照好人年度人物”称号。刘兰贵,莒县沭河公园监察大队保安,为人老实、爱岗敬业,有着良好的工作表现。危机关头,他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展示出了高尚的道德品质。荣获2015年“日照好人之星”、“第五届全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本报通讯员 刘孟来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