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田为人宽厚,对朋友慷慨相助,平时少谈自己……”这是中共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宋平在回忆兄长宋寿田时写下的一段文字。
宋寿田,原名宋延祺,莒县招贤镇大罗庄人。中共山东早期党员之一。1922年考入山东省立第五中学。为寻求真理,1924年春,宋寿田毅然离家到博山同兴煤炭公司当押运工,往来于济南、青岛、博山之间,结识了王尽美、邓恩铭等共产党人,思想觉悟迅速提高。
1925年2月,经王尽美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从事党的地下工作。1925年春,宋寿田受组织指派去博山同兴公司大昆仑煤站任会计,以此作为秘密的联络点。1926年夏,宋寿田遵照上级指示到同兴公司青岛分公司工作,同时将妻王菊玉和9岁的胞弟宋平接去同住。“五三惨案”后,宋寿田被调到济南工作,在纬四路同兴公司济南分公司任职,并安排宋延琴、宋彬如到经一路纬一路“德成泰”煤站工作,作为秘密联络点。凡重要活动可通过“德成泰”转至七大马路纬六路南头公心里宋寿田寓所进行,以此持续到1931年。1931年冬的一天,警察突然闯进宋寿田工作的地方,进行大搜捕。宋寿田被捕后,被关押在纬八路监狱,受刑讯50多天,坚贞不屈。经党组织救出后,宋寿田便在济南北郊官扎营西办起“德华”鸡场,继续党的地下工作。鸡场地处偏僻,很快成了党组织活动的中心之一。
“七七”事变后,宋寿田送胞弟宋平去延安奔赴革命,而自己带妻子回乡, 卖掉田产,购买枪械,按照党组织部署组织抗日队伍。1938年春,宋寿田在济南将秘密购买的枪械弹药送上火车时被捕。他在狱中受尽酷刑仍守口如瓶,后经党组织多方营救保外就医,终因受刑过重,医治无效,于1938年5月逝世,年仅39岁。1987年11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追认为革命烈士。
追求真理从未止步,信仰之光永不落幕。宋寿田的事迹将永远激励引领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投入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