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卢昱东 通讯员 玄晓霞 报道
本报讯 记者从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获悉,5座长眠民间数十年的无名烈士墓,已于上月集中迁入五莲烈士陵园。
得知消息后,义务守护无名烈士数十载的李丕友老人百感交集,轻声念叨着:“感谢政府,让你们有了一个更好的‘家’!”
老人口中的“感谢”,与五莲县检察机关一纸诉前检察建议有关。
今年8月份,五莲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制定《关于开展全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开展散葬烈士墓摸底排查工作。很快,便获取一条线索:户部乡郝戈庄村附近有5处散葬烈士墓。
拿到线索后,在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带领下,五莲县检察机关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赶赴现场。经过长年累月的风雨侵蚀及农田耕作,5处烈士墓日渐残损,显得格外斑驳,却也因守墓人的照护,依然保持着坟茔的形态。
据当地村民回忆: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某新兵连曾驻扎在这里,后来遭受日军偷袭,几乎全军覆没。战时条件有限,牺牲的战士分多处埋葬。
家住附近的李丕友老人经常来为烈士墓添土除草,主动当起了守墓人,义务守护英烈40载。他说:“原本有13位烈士墓,临沂那边来亲属认领迁走了8座墓,剩下这5座墓一直无人认领。”
烈士身份确认、烈士档案收集、战斗史实确认……查看现场后,五莲县检察机关与部队、地方行政部门沟通,搜集关于当时战斗的资料;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沟通研究整改措施;与户部乡政府沟通研究烈士墓迁移的可行性方案。
前不久,按照程序,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一纸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无名烈士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据悉,这是五莲县检察机关发出的第一份关于英烈保护检察建议书。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采取行动,将5座无名烈士墓全部迁入五莲县烈士陵园,便于统一管理维护和群众瞻仰缅怀。除此之外,该局持续加大排查力度,截至目前,共对20余座散葬烈士墓进行了迁移集中、修缮保护工作。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实施后,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作为保护英烈权益的诉讼制度,授权检察机关依法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荣誉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伟告诉记者:“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的形式保护英烈名誉,不仅维护了人民群众对英烈的价值认同和英烈的光辉形象,也展示了鲜明的司法价值导向,更是对全社会的警示、教育,引领全社会一起旗帜鲜明地捍卫英烈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