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苑芳彦 报道
本报讯 近日,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山东省住建厅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办理环节营商环境的通知》,对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实施豁免审批,即企业或个人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豁免审批”是行政审批服务局近来新推出的一项审批提速举措,旨在通过对部分低风险及形式性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采取直接豁免、告知承诺制、备案等方式降低审批门槛,提升审批效率,为企业群众提供全方位“保姆式”的服务,助推五莲县审批服务再提速。
在开展豁免审批的同时,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审批信息同步推送至监管部门,及时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存在承诺弄虚作假、建设项目严重违法的,该局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