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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而问,为高质量发展而问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现场实录
  

全媒体记者 蒋月阳 通讯员 丁相茹 张浩
  6月30日,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专题询问,会议室内气氛热烈,座无虚席。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的重要软实力、核心竞争力,也是衡量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两个半小时中,10名委员、代表将群众关注的营商环境“热点”问题接连提出,简明扼要、直奔主题。应询者一一答复,既有政策解读,也有措施陈述,更有对今后工作的整改和承诺。本次询问还通过“日照人大代表履职通”,对全体市人大代表直播,并现场连线代表进行提问。
  询问就是推动,回答就是承诺。此次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专题询问既是为人民而问,也是为地方经济发展而问,既彰显了人大力量,也为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加快创新突破、持续优化升级,实现日照精彩蝶变注入了强劲动力。

扭转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中的“上热、中温、下冷”现象
  “近年来,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部分单项工作走在了全省甚至全国前列,但无论从全省的考评成绩,还是走访了解的情况看,市场主体对我市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还是不够高。”询问开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洪福将首个问题抛向市政府,“今后将采取何种措施扭转这个局面,全面提高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磨好斧子才能砍好柴,必须抓好干部主体作用,认清角色转换新定位,为企业实行全链条服务,才能真正激活城市营商环境的活水。”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善国直面问题,也对日照营商环境现状做了深度剖析。
  他说,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创新力不足、精准服务不到位,这些都是制约上级政策在基层落地的因素,唯有“刀刃向内”把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带起来,持续在落细落实上下功夫,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才能让企业真正尝到政策红利,营商环境才能真正向优。

改善部分第三方机构“专家不专、水平不高”问题,让监管更科学
  “部分监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开展认证、检测等工作时存在检查标准前后不一、检查方式和整改要求简单粗放的问题,让市场主体无所适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姜书明就如何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提出询问。
  “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开始聘请第三方开展安全检查后,专家水平良莠不齐的现状的确让企业无所适从,甚至有的专家不是帮助企业找问题,而是帮助企业造假,规避行政处罚。”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乔永前诚恳回答。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市应急管理局专门制定考核办法,每半年对第三方机构服务质量、业绩进行考核,结果和合同价支付比例挂钩,年度平均80分以下或存在否决项的,扣除合同总金额的20%,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下一年度服务资格。
  市应急管理局回答完毕后,姜书明委员又就监管部门人员存在为市场主体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进行了追问。
  市卫健委副主任、市疾控中心党委书记朱友亮上台应询:“马上进行全市范围内的排查,如果发现有指定第三方的话,我们将严肃处理,绝不能姑息迁就。”同时表示,要加强监管人员的自律意识,在执法过程当中加强教育培训,并结合今年正在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规范用工市场,维护好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有的是企业为节约成本,与工人约定不缴纳保险,有的工人希望多拿钱,不让企业为其缴纳保险,还有个别司法从业人员恶意挑拨离职工人起诉企业谋利……”围绕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在用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杜庆森发出提问。
  “上半年,全市有134名职工到人社部门反映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涉及58家企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马明成表示,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和员工的法定义务,企业与员工约定或员工自愿承诺放弃参加社会保险,不具有法律效力,“随着社会普法意识的不断提升,现有问题多是历史遗留问题,今后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送法进企业’、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推动更多企业和职工知法守法。”
  马明成作答完毕后,市司法局局长贾秀玲上台应询。她表示,我市现有注册执业律师800多人,他们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其工作性质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若存在煽动教唆当事人扰乱公共秩序、歪曲误导恶意炒作案件等违法行为的,司法行政部门会通过双随机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年度考核等途径严惩不贷,并通过红黑榜公布,彻底铲除害群之马。

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近年来,国家层面密集出台了系列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但现实中却存在银行授信时仍看重企业资产、贷款审批严格、抽压贷现象,以及由于缺少大数据综合平台,企业对涉企金融政策、服务知晓率低等问题。市人大财经委委员孟凡青的问题便围绕于此,“将如何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相关政策落实力度,为中小微企业创造更好的融资环境?”
  “据国家统计局日照调查队今年3月抽取全市60家民营企业问卷调查显示,53%的企业认为融资难、融资成本高是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闫鸣表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金融监管部门也在努力扩大贷款投放,服务实体经济。截至5月末,全市银行机构各项贷款余额3623.14亿元,比年初增加251.21亿元,完成全年新增贷款计划的62.8%,居全省第7位。小微企业贷款保持快速增长,5月末,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38.15亿元,较年初增加147.19亿元,增速14.58%,高于全部贷款7.13个百分点,我市刚获评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成为全省首批获此殊荣的三个市县之一。
  闫鸣还补充,金融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金融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力度,综合用好考核评价、风险补偿、担保增信等政策工具,确保完成全年新增贷款400亿元以上的目标。同时,牵头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信贷获得便捷度”工作,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零保费”、见贷即保服务。

改善审批权限界定不明问题,让企业群众知道“找谁办、怎么办”
  为进一步增强专题询问的实效,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广大代表积极参与。专题询问现场,也与场外代表小组进行了连线。东港区第1小组的代表肖增杰连线提问:“很多商业楼二楼以上的商户反映无法悬挂户外招牌,执法部门认为不符合标准,审批部门又说不在管辖范围内,实际规定到底如何?如果允许,又该如何办理审批手续?”
  “根据现行设置规范,在二层及以上设置招牌受到严格限制,区县间业务办理部门及办理流程也存在不统一问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路遥态度诚恳,现行法律法规对商铺招牌设置办理方式未作明确规定,区县只能沿用以前的做法办理相关业务,“市级审批部门缺乏针对性研究,业务指导作用发挥不够,的确是我们的过失。”
  路遥表示,将积极对接省政府办公厅和省住建厅,将商铺招牌设置列入政务事项目录,明确事项类型、实施主体、提交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要素,从根本上统一服务标准。结合日照实际,修订我市相关技术标准,明确2层及以上招牌设置的范围及标准规范,实现业务办理全市技术标准统一,让企业群众知道找谁办、怎么办。
  “店招店牌的确是较为突出的管理短板,制约了精致城市建设,也给群众带来了不便,目前我们正积极解决。”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臧新宇继续应答。
  臧新宇表示,根据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规定,招牌广告原则上是不能在二楼及以上设置的,但随着今年3月1日《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印发,又允许二层及以上设置招牌。政策更替的大背景下,日照也根据实际情况起草了《日照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拟对中小型招牌广告实行备案管理,“争取明年出台,为管理提供依据和支撑,切实规范招牌广告管理。”

探索柔性执法,让监管更具“人情味”
  有市场主体反映,有些执法、司法人员在处理案件时有重打击、轻保护的倾向,采用扣押、冻结、停产停业等措施时不够慎重,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叠加疫情影响的情况下,如何给企业创造一个宽容的生长空间?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王宗友将这个问题同时抛给市生态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及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宋君表示,目前已制定了生态环境领域减免处罚事项清单,明确了6种不予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情形,今年也已对12起案件减免处罚。同时,日照还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根据企业污染源排放情况,实施重点、一般分类管控,目前已纳入4822家企业。实行“白名单”制度,已将第一批55家企业列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还将探索使用遥感、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实现科学、精准管控。
  “考虑到疫情对市场主体的压力和影响,正在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经营压力,让监管有力度、有温度,让监管更有‘人情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苑芳涛继续作答。他表示,针对群众反映执法领域存在的“重打击、轻保护”“裁量边界把握”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已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督促152家市场主体纠正违法行为,累计免罚20.8万元,还将设置监管包容期、观察期、缓冲期,探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强制等措施,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胡建补充,日照目前已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19条意见,开通涉企案件审判执行绿色通道,所有案件网上立案后3日内完成审核,今后也将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全力打造“一站式”诉讼平台,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提供充分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发挥政策撬动作用,让企业有“久旱逢甘霖”的获得感
  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通过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政策通”等平台,设立服务专员等方式,不断优化对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但一些中小微企业却对这些政策红包反映平淡,甚至有企业说虽然知道政策的存在,但并不清楚如何申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侨外委主任委员秦秀云发问,“将如何加大力度提高政策推介的精准度和配套服务的精细化,增强市场主体的满意度?”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路遥表示,各级政府陆续推出“六保六稳”等多项助企纾困政策,但在惠企政策落地过程中,的确存在中小微企业不知如何兑现的现状。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审批部门将继续完善“政策通”平台,从“用户角度”去思考,提升政策匹配能力。同时,发挥“惠企帮办”平台作用,目前已完成走访企业26000余家,协调解决200余个问题。此外,持续推进政策“免申即享”,提升政务服务精细化水平,推动政策兑现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打造政务服务新格局。

规范天然气市场运营,让天然气市场健康发展
  “在调研中,不少企业反映,目前我市的工业燃气价格较临沂、连云港等周边地市过高,大幅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拜文汇将问题瞄准造成我市燃气价格高的原因。
  “与周边地市比较,我市天然气整体价格低于青岛市、潍坊市,但高于临沂市和西部地市。”市发改委主任卢东磊表示,气源结构、天然气消费量、消费结构、供气环节等差异都是造成天然气价格波动的重要原因。为了降低我市天然气价格,日照正推进建设泰青威日照支线直接下气管道,建成后可直接与上游公司争取低价气源。同时,计划建设临沂—日照天然气管道支线,并争取龙口—南京线在五莲、莒县设门站,LNG接收站建设也有望今年开工。相信不远的将来,我市天然气价格会有大幅下降。
  卢东磊回答完毕后,拜文汇继续追问:“有用气企业反映,《日照市燃气管理办法》于2016年5月1日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4月30日,目前我市企业用燃气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适用的是哪个法律依据?”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臧新宇表示,《办法》的确已经到期,目前日照参照的是新修订的《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新《条例》符合我市实际,能有效保障各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就前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拜文汇再次发出提问:2021年1月6日颁发的国办函〔2020〕129号明确取消了燃气的企业包括开口费等在内的各类收费,但日照目前仍在收取,这类费用的收取是否合理?是否明确了“收”“支”两条线?
  “我市非居民燃气专项设施配套费由供气企业代收,没有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这是征收环节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财政部门也存在对政府性基金坐收坐支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局长王庆忠坦诚作答。针对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将配合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确保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没有客套寒暄,没有躲躲闪闪,“打破砂锅问到底”是整场专题询问的总基调。“有用气企业反映,我市燃气企业在供气工程建设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存在垄断施工、指定使用相关材料牟取暴利的问题,市政府相关部门是如何对这个方面监管的?”拜文汇发出第三次追问。
  “用气企业有这种感受,说明我们的工作是不到位的。”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臧新宇态度诚恳。他介绍,日常监管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告知用户有权自行组织实施阀门井至用气设备的燃气工程;二是把工程主要材料价格公示公开在城市管理局政务网站上,接受社会的监督,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三是加强执法,如果用户感到验收当中存在一些不良行为,或者燃气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牟取暴利,可以向城管部门举报,我们将严肃查处。下一步,将重点研究体制机制问题,优化验收流程,由燃气主管单位派人监督验收。

提出公平竞争“14个不得”,维护市场竞争有序环境
  有关城市燃气相关工作的问题结束后,现场再次连线场外代表,市人大代表东港第4小组的王茜围绕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提出相关问题。
  王茜表示,有些项目在招标时故意设置高门槛,使民企在招标中处于明显劣势,甚至直接被排除在范围之外,结果却是大公司中标后再分包甚至是逐层分包给民企,最终工程还是民企在实际施工,“将采取何种措施,合理设置准入门槛,让国企和民企,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同台公平竞争?”
  市住建局局长王华鹏表示,虽然近年一直出台政策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环境,但中小民营企业与央企、国企等大企业同台竞争又不可避免地存在资质不够、资金不足等先天劣势。
  针对这个问题,市住建局在制度设计上进行了探索和完善,明确提出公平竞争“14个不得”,还相继出台了房建市政施工、监理等七个招评标办法,采取了技术标承诺制、降低评委自由裁量权等措施,杜绝出现暗箱操作,这项举措在国内招投标领域属于首创,被省住建厅发文推广。
  “今天所提问题市政府‘照单全收’,并将在会后第一时间逐个落实。”询问结束后,副市长吕祥永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将在今后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提升企业投资和建设的便利,营造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同时尽快出台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长效机制,“让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深入到每一位干部群众心中,促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询问只是方式,改进和推动工作才是目的。以专题询问会议为契机,市人大常委会还明确将抓好专题询问的跟踪问效作为重要工作,及时梳理交办问题,明确办理时限和回复方式,及时开展跟踪检查和结果反馈,强化监督刚性,从而真正做到有询问、有答复、有效果,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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