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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区法院打出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审判模式、强化联动保护、加大宣传教育“组合拳”——
为“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媒体记者 陈德凝
通讯员 高阳
  妥善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汇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近年来,岚山区法院打出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审判模式、强化联动保护、加大宣传教育“组合拳”,为岚山区“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数字是最好的佐证:2017年以来,该院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60件138人,审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审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审结民事涉环境资源审判案件42件,推进了生态岚山建设。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岚山区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不断强化恢复性资源审判司法理念,自觉承担维护环境公益的社会责任,在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活动的同时,以综合治理推进生态修复,积极维护公民法人的环境资源权利,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履行环保执法职能。
  针对环境资源案件的特殊性,该院坚持理念先行,创新环境司法模式,探索推进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加强建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团队,设立专门的合议庭,根据环境资源案件特点,抽调审判经验丰富、环境资源理论功底深厚的刑事、行政、民事法官从事这项工作。针对环境资源审判案件复杂特点,大多数涉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均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
  环境资源审判不能一审了之,需要社会协同联动,形成环境执法与环境司法保护合力。该院积极构建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通过强化与环保部门的沟通配合,健全行政执法与环境资源司法的衔接机制,建立与检察、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协作机制,深化环境资源执法与司法联动,健全联席会议、重大案件通报等制度,实现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
  同时,岚山区法院还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工作,借助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生态环境资源审判的警示作用。此外,每逢6月5日“世界环境日”,均组织法官通过进社区、赶大集等方式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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