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何安娜 通讯员 井海波 玄晓霞 报道
本报讯 “16年了,真没想到检察机关还能惦记着我们,我代表家里老小感谢你们啊!”日前,收到来自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发放的1万元司法救助金,退役军人遗属周某激动地说道。
16年前,退役军人崔某遭遇车祸不幸身亡,留下妻子周某和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一家人的生活陷入悲痛与困境。周某无奈之下起诉肇事方赔偿17万余元。肇事方马某为莒县籍村民,家庭贫穷,无力赔偿。于是,周某请求先行赔偿5万元,并对余款保留诉权。五莲县人民法院判决赔偿5万元,由于马某暂无能力履行,钱款未赔偿到位。
此后,该案件转入莒县人民法院,多年仍未执行到位,直至法院裁定中止执行。16年来,周某不仅要负担两个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还要赡养年迈的老人,生活一度困顿,却始终未能得到应有赔偿。
今年5月,五莲县检察院在司法救助线索筛查中发现周某的情况后,通过实地走访与查阅卷宗,了解周某生活状况与案件的判决、执行情况,充分核实当事人反映的情况。经审查,确定周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随后,该院依法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且与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工作衔接,形成对退役军人家属帮扶合力,积极为周某一家争取救助金1万元,给周某一家的生活带来了温暖和希望。
据悉,这是五莲县检察院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工作协作机制以来,首次对退役军人遗属实施司法救助,也是五莲县检察院推进《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接实施意见》落地落实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