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洁 郭霞
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在中央文件中出现“新就业形态”的概念。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新业态”就业,主要是指依靠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和互联网经济等新经济发展机遇孕育出的、不同于传统雇佣模式的就业形态,大多采取非固定工时、无固定劳动场所及无稳定雇佣关系的灵活就业、零工就业等模式。《中国国内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22)》显示,2021年,我国共享经济市场交易规模达到36881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9.2%;灵活就业人数约为2亿人,占城镇就业总人数逾50%。其中,新业态就业人员比例急剧增加,新业态在拉动创业就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但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会催生一系列非传统的安全风险,新业态的未来走势也充满不确定性。新技术新业态在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给经济社会结构、权力的运行方式和基层社会治理带来较大影响。因此,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新技术新业态背景下的社会治理能力。
一、加强对新生事物研究,制定完善监管规则
完善的规则和制度是进行有效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托。加强新技术新业态规范管理,必须探索建立新业态新技术安全监管新办法,加强对新生事物发展规律研究,分类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建立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审查等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研发应用的规范引导。同时要加强对新技术的伦理、法律和社会影响,以及对适应未来技术发展需求的教育体系、职业和技能培训体系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为推动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社会基础设施的改革和建设提供研究支撑。
二、建设社会治理新型人才队伍
努力培养一支既掌握治理规律,又精通智能技术应用的社会治理新型人才队伍,是构建智慧社会治理新模式的关键。一是在育人方面,要将智能化人才培养纳入人才发展规划,依托专业院校和企业,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等主体进行智能化治理技能培训;也要积极借鉴高科技企业的大数据技术应用经验,探索“政校合作”或“政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二是在用人方面,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通过聘任制等方式引进高端人才,组织选用一批社情清、技术精、理念新的专业人员投入社会治理。三是在管人方面,既要通过强化激励考核激发人才活力,不断增强人才队伍对各类大数据的开发应用能力;又要不断提升职业素养,规范职业标准,明确管理者的职责权责,保护好居民个人的信息安全。
三、整合数据资源
要整合系统内外数据资源,分析研判基层民众的新需求、新动态,为社会治理新变化、新趋势提供强有力的科学决策。一是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共建全市基层治理数据库,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根据需要向基层开放使用。完善乡镇(街道)与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二是推进村(社区)数据资源建设,实行村(社区)数据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三是在共享经济、网络电商、互联网金融等新经济领域,建立完善地方征信系统和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接机制。建立完善双向查询与信息比对机制,实施交叉共享与深度融合,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提示与防范措施,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充分发挥科技企业、科技人员的作用
一是要充分利用新技术企业强大的技术优势。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和公共治理的制度规则,加速推进数字化政府建设,构筑新技术企业参与的全新公共治理架构和更高效率的协同治理机制。二是要鼓励科技人员参与公共治理。政府各部门应将科技人员纳入公共危机事件紧急响应系统,为科技人员参与科技公共讨论提供渠道和条件。应建立起相关领域的专家数据库,并建立不同部门间专家数据的共享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利用各种媒体发出理性声音,针对科技争论中公众的误解和疑惑给出权威性解释,破除谣言,引导公众正确认识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
五、建立健全适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会工作机制
一是从思想、行动、服务等方面着手,全面推进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建会入会工作,不断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服务为先,着力打造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体系。以满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需求为导向,开发设计面向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困难帮扶、法律服务、职业发展、心理咨询、文体活动、亲情关爱等服务项目,广泛开展普惠性、常态性服务。二是探索多种建会方式,最大限度吸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突出阵地建设,构建遍布全市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阵地网络体系;整合域内工会服务资源,开展就近、便利、可预期的服务。加快建设智慧工会,为新技术、新业态环境下的工会工作提供坚强技术支撑。
作者单位:日照市委党校(日照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