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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
  

全媒体记者 张源 通讯员 苏建瑞 徐敏 报道
  本报讯 近日,山东港口日照港获批为青岛港、舟山港配套的启运港,这意味着出口货物一旦从日照港运出,无需到达青岛港、舟山港即可办理出口退税,出口企业将享受启运港退税政策便利。该政策自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启运港退税政策是我国出口退税管理模式的一项重大改革创新。一般情况下,出口退税是外贸货物运到离境港(出口港口)并办理结关手续以后方能退税;而启运港退税政策则是从国内的启运港(非出口港口)运出时,尚未运到对应的离境港,即视为已经出口并可办理退税手续。从事出口的企业表示,新政大幅缩短出口退税周期,加速企业资金周转,他们更愿意就近从日照港办理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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