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六项举措助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全媒体记者 费洪芹 通讯员 胡科刚 刘元元
这是日照中院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出的硕果——
“五粮液”商标侵权案、“海宁皮革城”不正当竞争案、“莲公馆”商标侵权案分别入选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案例选》、省法院《案例与指导》、全省法院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创新兴市”战略部署,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实施“精品审判”工程为依托,积极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六项举措”,助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制度改革,改变了由中院单打独斗的不利局面,有效整合了两级法院的保护合力!”去年,经过前期积极争取,最高人民法院批复东港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全市应由基层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
这就意味着,将由东港区人民法院实施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民事“三合一”审判,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数据是最有说服力的,自去年5月1日,东港区人民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来,诉前调解案件78件,审结诉讼案件79件;市中院去年受理诉前调解案件146件,审结诉讼案件187件,两级法院共办结490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裁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为遏制和威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市中院还专门出台《关于知识产权民事侵权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裁判规则》,对于具有故意侵权、恶意侵权等严重情节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侵权行为,依法判决按照侵权获利的1—5倍赔偿权利人的经济损失。
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实践中,日照中院还认真落实“快慢分道”“繁简分流”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速裁快审团队。去年,两级法院在30日内速裁快审128件,占比48%。
与此同时,市中院在全省率先实施商标侵权案件要素审理机制,通过提取案件要素、简化裁判文书制作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保护效率。为克服疫情影响,提升审判效能,两级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推行电子送达、音视频调解、互联网庭审等新机制,裁判文书电子送达率超过92%,互联网庭审率达到50%。
在积极运用互联网提升审判效率的同时,我市还积极对接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等部门,先后联合出台《关于健全完善诉讼与仲裁相衔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初步建立了市场监管与仲裁部门分流调解、司法局派驻人民调解员驻院调解、法院跟进业务指导的知识产权诉前调解模式。
去年以来,各调解平台共诉前调处445件,超过全部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的50%,大量知识产权纠纷在诉前得以快速圆满化解,实现了纠纷的高效率、低成本化解。两级法院在做好诉前调业务指导工作的同时,主动创新调解方式,探索法官超前调解模式,优化诉讼调解方法,使部分案件进入诉前调之前和进入诉讼后得以及时调处。东港区法院探索超前调解案件42件,两级法院诉讼案件调撤率76%,绝大部分侵权人主动停止侵权并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有效杜绝了重复侵权、案结事不了的现象。
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实践中,市中院与市知识产权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专项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办案经验、通报工作情况、研究保护措施,知识产权行、民交叉案件解决机制、知识产权和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行业机关推荐专家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证据认定和裁判标准统一机制均得以建立和完善。
以定纷止争、产权保护为目标,市中院与市市场监管局、青岛中院签署《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跨域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与胶东五家中院签署《胶东六市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全面建立信息通报、业务交流等工作机制。青岛中院知识产权法庭在市中院设立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巡回审理涉及我市企业的知识产权案件,既便利我市企业参加诉讼,又加大了对我市创新企业、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
时序轮替,两级法院以司法公开为核心,逐步实现了知识产权案件网上办案全程留痕,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制度,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率、庭审直播率均达98%以上,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围绕保护“十大产业链”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我市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域不断发力,市中院连续四年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年度十大案件,并通过电视新闻、报纸等持续开展系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动态、典型案例报道,尊重原创、鼓励创新、保护名牌的良好氛围在我市日益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