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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区“清单式”监督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全媒体记者 万德方 通讯员 续元元 报道
  本报讯 “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目前还未完善”“干部激励措施还不够细化”……近日,岚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照前期下发的《巡察问题整改清单》,对驻在部门单位的巡察问题阶段性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评估,不遮不掩,直指问题。
  这是岚山区纪委监委通过“清单式”监督推动巡察问题整改的具体实践。
  今年以来,岚山区坚持把推动问题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不走的巡察组”作用,采取“清单式”监督方式,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时跟进、强化监督,建立“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问题”的工作闭环机制,推动实现“真改、实改、彻底改”,确保整改落地见效、见底清零,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在具体工作中,每轮巡察反馈结束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梳理有关驻在单位的巡察问题,对各单位制定的整改方案严格把关,并形成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清单,要求班子成员对照清单,根据职责分工细化整改方案,确定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问题整改情况每半个月督导一次,切实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对于较为突出的问题,采取下发工作提醒函的方式,提出整改建议,重点监督。
  此外,聚焦问题整改成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看资料、民主测评、查验效果等方式,紧盯“五个必看”,即看问题是否认领、看举措是否有效、看处置是否严格、看责任是否落实、看整改是否到位,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科学、客观评估,推动将巡察“问题清单”变成整改“成效清单”。
  “巡察工作最终还是要落到解决实际问题上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不断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促进各种监督贯通协同、攥指成拳,强化巡察‘改建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都整改。”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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