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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守好村集体“钱袋子”——
馒头坊“诞生记”
  

全媒体记者 卢昱东
  每天中午,五莲县于里镇于家官庄村“于家馍馍”馒头加工坊,都会飘出一股香甜的面食味儿。几名工人围着一张桌子忙碌,一派热闹的景象。
  “自从有了这个馒头坊,村民都感觉挺自豪。”11月25日,于家官庄村党支部书记于家科感慨地说。自2022年开业至今,馒头坊的订单就没停下来过,年销售收入约60万元。
  如今,“于家馍馍”馒头坊已经成了于家官庄村小有名气的一张名片。然而,就在多年前,馒头坊的前身还只是村里一处低效利用的集体资产。由于承包合同管理不规范,三间沿街房的年租金只要1500元。
  “不光租金明显偏低,合同中还没有约定承包年限和租金调整,这意味着承租人能以这样的价格一直租下去。”五莲县委组织部组织一科科长姚杨说。
  农村资金、资产、资源被称为村集体“三资”,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各类承包合同管理不规范,导致大量集体“三资”被低价发包、长期发包、违规发包,变成了一笔笔“糊涂账”。
  如何解开这个难题?近几年,五莲县在全县范围内连续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和“五清强基”行动,全面清理显失公平合同、清算村级往来款项、清查集体资产资源、清整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清晰集体增收路径,解决好农村集体资金使用不明、资产经营不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为彻底纠正和解决村集体合同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合理问题,该县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出台《清理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20条指导意见》以及山场、水库、机械设备、厂房租赁等14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文本,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
  考虑到村集体“三资”清理敏感性、关注度高、工作难度大,镇村干部可能会存在不会干、不想干的畏难情绪,该县按照“县布局、镇推进、村发力”三级联动机制,创新推出“四调解”“两公示一规范”清理举措,化解推进难、清理慢等难题。
  “在此次全县农村‘三资’清理中,我们村摸排出部分不合规合同以及低效利用集体资产。”于家科介绍,村“两委”严格按照“两公示一规范”做法,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排查结果以及经济合同清理和规范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对未签订和新签订的合同则按照规范文本逐一进行完善规范,确保公平公开、依法依规。
  在县司法所的指导下,于家官庄村依靠村庄法律顾问“释法调解”,理清了双方权利义务,成功解除原承包合同,收回了三间沿街房。2022年5月,村“两委”利用收回房屋,依托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经营面食加工销售,成立了“于家馍馍”馒头加工坊。
  “馒头坊月均营业额能达到4万余元,比之前对外承包的效益提高了300多倍。”于家科坦言,馒头坊不仅每年能给村集体带来收益,还能解决当地10余名村民就业问题。今年6月份,“于家馍馍”馒头坊实现年度分红7万多元,其中村集体收益近4万元。
  村集体收获“第一桶金”后,于家科又带领村“两委”清查并盘活了9处低效利用集体资产,将“于家馍馍”馒头坊扩建到600平方米,并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成立了石磨面粉加工坊,由于生产的面粉口感好、营养价值高,销售非常火爆。自今年9月份开业至今,石磨面粉加工坊销售收入近16万元。
  在五莲县,“于家馍馍”馒头坊的火热实践并非个例。截至目前,全县清查处置“三资”问题合同13652份,有效激活了农村沉睡的“家底”,累计增加农村集体收入6490余万元,推动所有村集体年收入全部突破10万元,30%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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