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姚欣 报道
本报讯 去年以来,日照经开区法院奎山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全案全责制工作机制,坚持将“确保法院有效执行”的目标嵌入案件审理全过程,取得显著成果。
该法庭充分整合现有资源,鼓励执行人员提前参与审理,审判人员判后督促执行,审判和执行两个环节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针对案件特点,灵活适时采取保全措施,进一步增强裁判权威性;将释法说理贯穿诉讼全过程,强化判前释法,实质性开展判后答疑,力促当事人息诉服判、自动履行。
自2024年10月份以来,奎山法庭共审理案件71件,除当庭立即履行、判后主动履行之外,目前仅有3件进入执行程序,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减轻了群众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