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王霞 报道
本报讯 近年来,莒县民政局加大力度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清理了一批“僵尸型”社会组织,有效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了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防范化解了社会组织风险。
提高政治站位,该局认识到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重要性,联合莒县四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全县“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整治范围、整治措施、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并在“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过程中,坚持整体推进,加强各部门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遇到的“难点”和“堵点”问题,通过召开调度会、实地督导等方式及时进行解决,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为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该局将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年报的;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一年未开展活动的;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通过登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会员数量已不满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成立登记条件的;不按章程规定时间换届超过一年的6类“僵尸型”社会组织作为整治重点。
与之同时,该局根据社会组织管理规定,结合年检年报、抽查检查等监管情况,联合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党建责任部门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摸排,摸清全县“僵尸型”社会组织底数,建立整治工作台账。
为精准有效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该局按照“整改规范一批、督促注销一批、撤销登记一批”的工作思路与“分类整治、疏堵结合”的原则,对照6类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
在具体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的工作中,该局对确有保留必要的“僵尸型”社会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帮助激活社会组织;对主动办理注销登记的“僵尸型”社会组织,在注销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方面提供支持,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不按照时限要求办理注销的社会组织按照行政执法程序,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为巩固整治成果,该局及时总结“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措施,紧盯重大风险点,通过年检年报、抽查检查、等级评估等方式,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做好风险排查和预警工作,将新发现的“僵尸型”社会组织及时纳入整治范围。同时,将“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社会组织名称规范管理等工作一体化推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延伸监管触角,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去年,该局共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37家,其中注销登记11家,整改激活8家,对18家社会组织依法启动撤销程序。今后,莒县民政局将继续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监管,持续关注社会组织发展需求,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为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社会组织应有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