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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办好让务工人员薪资无忧

  全媒体记者 王季平
  “这么麻烦?工资什么时候能拿到?”近日,在一起劳务纠纷案件的庭前会议中,原告李某举同坐在旁听席的李某康两人小声交流着,而被告则一直要求延期审理。
  据悉,被告陈某担任某公司经理一职,此前联系原告李某举及李某康从事垃圾尾料处理工作。在公司经营不善停产后,李某举和李某康的一笔工资迟迟未能发放,因二人根据被告要求提供劳务服务,不清楚被告与公司关系,原告李某举便将陈某诉至法院。
  安岚法庭法官助理李雪梅在组织双方围绕欠款事由、薪资组成等进行举证质证后,察觉到案情并非起诉状所陈述的那么简单,便当庭询问旁听人的身份,以及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李某康称其与原告是捆绑工作的关系,二人工资合并发,因打算先看看情况,故没有一同起诉。
  “他说得属实。虽然公司停工了,但也一直在协商处理农民工工资事宜,只是一时半会还无法处理完毕。”被告陈某应声道。
  一番调查后,李雪梅发现本案虽然涉及的劳务费数额不大,但如果本案追加公司为被告、重新排期开庭,或者李某康另行起诉,二人都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为“一次办好”农民工欠薪问题、让被欠薪者少跑腿,李雪梅征求双方意见后,于是为他们认真介绍后续诉讼流程和时限,并耐心劝导用工方主动承担起义务责任。在把法理事理掰开揉碎讲清楚后,李某康也主动申请作为原告参加诉讼。
  在法院调解下,被告承诺先行垫付两名原告的捆绑工资27400元,并在事后向公司报账追偿,原告同意配合被告后续追偿工作。
  这是通过调解实质性化解农民工“薪愁”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岚山区法院安岚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充分发挥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不断加大涉农民工案件调解力度,倾力让农民工“一次办好,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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