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隋言晨 报道
本报讯 6月9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我市发布57个“乡村振兴合伙人”需求项目,招募“乡村振兴合伙人”。
“乡村振兴合伙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技术入股、资金入股、创意入股合作运营企业,以成果、技术转化创办企业,以专业技术、专利成果服务企业(其他农村组织、农户),或利用自身的技术、资金、项目等资源参与乡村开发等。
据了解,成为“乡村振兴合伙人”的各类人才,应情系乡村,有为乡村振兴事业发展贡献力量的信心决心。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可以在基层乡村落地较成熟的产业项目或创办企业;有一定的技术特长,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为基层乡村各类组织提供技术支持或开展技术合作创新;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能够调动多方资源为基层乡村提供文化、旅游、建设等创意规划、咨询等。基层农村的“两委”干部或其他的农村选任干部不作为“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