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下午,我区召开管道天然气有关价格政策新闻发布会。对全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核定、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有关政策、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等事项进行通报。
据了解,为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根据岚山区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对居民气价进行联动调整。此次天然气价格制定调整工作,依法履行了成本监审、公告公示、风险评估论证、公开听证、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征求了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并经区政府第35次常务会研究通过。
普通居民生活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共分为三档。第一阶梯年用气量,由0—240(含)m³调整为0—300(含)m³;第二阶梯年用气量,由240—600(含)m³调整为300—650(含)m³;第三阶梯年用气量,由600m³以上调整为650m³以上。
第一阶梯终端销售价格由2.635元/ m³调整为2.973元/m³,第二阶梯终端销售价格由3.162元/m³调整为3.5676元/m³,第三阶梯终端销售价格由3.953元/m³调整为4.4595元/m³。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由2.899元/m³调整为3.2703元/ m³。制定调整后的价格政策,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