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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立医院今年开始实行按病种收付费

  从今年1月1日起,济南市公立医院开始实行按病种收付费,首批实施105个病种,其中西医病种100个,中医优势病种5个。
  近日,济南市下发《关于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今年1月1日起,济南市公立医院开始执行按病种收费。本次首推实施按病种收费的病种共105个,其中西医病种100个,中医优势病种5个。主要是常见多发病种,如三叉神经痛、老年性白内障、腰椎间盘突出症、带状疱疹等。
  根据通知要求,按病种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比如老年性白内障,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单)收费8600元,这是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收费标准,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收费标准以此为基准下浮10%。各医疗机构在规定价格的基础上,下浮幅度不限。
  通知明确,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病种费用,医保以通知为参照依据,与医疗机构协商谈判后,按政策规定支付。按病种收费管理规定可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费用,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医保按有关政策规定支付;或者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商,一并打包纳入病种付费标准。
  (据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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