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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旅游形象标识新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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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国传统书法中草书“日”字为创意灵感来源,将中国传统文化、日照太阳文化与日照核心旅游资源巧妙结合
  本报讯(记者 秦钊) 1月26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寓意“海上日出,初光先照”的日照旅游形象标识即日启用,该标识是今后我市旅游产品对外推广的统一形象标识,在全市旅游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据市旅发委副主任赵志超介绍,日照旅游形象标识以中国传统书法中草书“日”字为创意灵感来源,将中国传统文化、日照太阳文化与日照核心旅游资源巧妙结合。朝之红色象征初升太阳,寓意日照的太阳文化和蓬勃活力;海之蓝色和沙之黄色,代表日照“蓝天、碧海、金沙滩”的核心旅游资源。品牌图形的向心动感与张力,蕴藉着日照的活力和凝聚力。品牌形象中“Rizhao”英文运用书法艺术语言,融万平口、温泉、绿茶、“太阳鸟”陶鬶、天下第一银杏树和海山日出的典型形态与字母于一体,代表着日照“海山古林泉”的全域旅游资源。
  旅游形象标识是旅游目的地整体形象的浓缩和凝练,是旅游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独具特色的LOGO标识是塑造区域旅游品牌形象的有效方式。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日照旅游形象标识设计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曾两次面向社会集中公开征集日照城市旅游品牌形象标识和口号,随后又委托多家专业团队进行设计,最终在广泛征求业内专家及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决定使用中央美院设计出的方案。
  日照旅游形象标识目前实行无偿使用的政策,主要应用于全市旅游相关产业,未来在旅游景区、星级酒店和星级餐馆、旅行社、旅游商品及宣传资料、公共旅游服务场所等都将推广使用该标识。
  使用时,日照市党政机关举办、承办的与日照旅游有关的非商业性的公务或者公益性活动,包括大型活动、旅游促销及形象宣传、对外交流等,不需要审批和授权,除此以外的其他企业单位需要到市旅发委进行备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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