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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档案工资调整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档案工资调整业务。
  二、办理依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日照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受理地点及办理地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36号窗口。
  四、办理条件在人才办实行人事代理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五、申请材料报到证、学历证明、聘用人员备案表。
  六、基本流程
  1.根据国家相关的工资政策规定,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标准核定其档案工资。代理期间取得第二学历或职称晋升,且用人单位聘用在其岗位上的人员,调整其档案工资;
  2.在人才办实行人事代理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工作满一年(以报到证办理就业手续时间为准),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3.凡经用人单位当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次年可调整薪级工资。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即时受理。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36号窗口;
  2.电话咨询:0633-8866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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