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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诚信维权
  

许家强
  我们给今天的《黄海晨刊》加了一个名字:诚信“3·15”。
  “3·15”是一个维权的日子,维权的目的是什么?是建立社会的诚信体系。相对于诚信这个目的,维权只是表现形式。
  什么是诚?言成,你把说过的话落实了,即为诚。什么是信?人言,仍然是要落实说过的话,才成其为信。
  维权所维,也只是让你落实你说过的话。
  李白诗“一诺许他人,千金双错刀”,用的是秦末季布的典故。《史记》中如此评价季布:“得黄金百,不如得季布一诺。”当所说的话抵得过一百斤黄金之时,季布已经赢得了天下人的倾心,所以他在汉高祖悬赏捉拿的时候,就可以得到许多人甘冒生命危险的掩护,并最终得到原来敌方的信任和重用。
  刘伯温在他的著作《郁离子》中,讲过一个失信失命的例子:济阴有富商,某次过河时,船翻了,他趴在河中浮草上大声呼救,恰好一位渔夫驾船经过,富商大声喊:你快救我,我给你一百两金子。渔夫救了他。上岸后,富商却只肯出十两金子,渔夫责问他为什么出尔反尔,富商振振有词:你一个穷打鱼的,每天能挣多少钱?我给你十两金子,已经足够你多少日子收入了。渔夫无奈而去。后来富商再次过河翻船,渔夫驾着船就在边上,视而不救。有人劝他去救,渔夫回答:这就是那个说话不算数的人。坐看富商淹死。
  像济阴这样两次翻船报应在同一位渔夫手中的事情,我们可以说是巧合。但泯灭诚信良知,一时得利,最终淹死的例子,在社会、生活中,比比皆是。就在最近几年,我市屡屡有曾影响一时、一方的人物“落水”“落马”,其起诉书中所列举的罪状,固然种种不一,但其良知淡薄、贪欲肆行、不讲诚信、无视诺言的基本问题,却是一致的。
  “3·15”所要维护的权益,也无非是要维权相对方信守自己的承诺,言行如一,言出必践。这是经济社会的基石,也是日常人与人关系的基石。
  诚信,不仅仅是“3·15”的主题,也是我们生存于这个世界上的永恒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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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 版:3.15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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