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为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山东提出,到2020年,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60%,煤炭企业治理已稳沉的采煤塌陷地达到80%,新增稳沉塌陷地达到同步治理。
山东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治理模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已累计恢复治理矿山1438座,治理面积约3.8万公顷,治理率达42%。下一步,山东提出,到2020年,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60%,地方政府治理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达到80%。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