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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9部门联手整治“楼市”四大类22项违法违规行为

  本报讯(记者 卢昱东 通讯员 申明) 9月5日,记者从日照市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专项行动会议上了解到,为依法严厉打击投机炒房、价格欺诈、违规销售等各类房地产市场乱象,逐步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将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投机炒房行为、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虚假房地产广告等。打击对象有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等22项内容。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对四大类22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追究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及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同时,要通过热线、电话、网络等方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动员群众参与。各区县要按照文件要求,每月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查处的典型案例。
  会议强调,各级住建部门要坚持防治并举,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入手,从严格执行现有制度、健全相关制度着手,从源头上解决市场乱象问题,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解决我市房地产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各项不稳定因素。加强市场调控,坚决遏制房价上涨。规范销售行为,对未批即售,利用各种名目、方式收取意向金、认筹金,以VIP卡等方式提前收取房款,规避资金监管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会上还印发了《日照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日照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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