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灾后重建信贷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对灾区恢复重建信贷扶持政策提出的措施,其中,《意见》提出各银行机构要单列重建信贷规模,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对符合条件的受灾客户,要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7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意见》提出要进行精准对接。各银行机构要本着积极参与、平等竞争的原则,对照建档立卡的受灾农户、种植户、养殖户贷款需求,有针对性开展精准对接。各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受灾客户,要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原则上自接到受灾名单后5日内完成贷款审批,7日内完成贷款发放。放款后5日内,反馈县(市、区)政府备案责任部门。
对于受灾名单内信用记录良好的存量客户以及授信5万元以下的新增客户,各银行机构要积极发放信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