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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多部门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集中检查

  本报讯(通讯员 厉文平 秦晓艳) 为落实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增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防范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11月22日、23日、26日,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东港大队、开发区大队、山海天大队,以及东港区住建局、开发区住建局、高新区住建局、山海天住建局、日照街道、石臼街道、秦楼街道、香河街道、北京路街道、奎山街道、卧龙山街道、两城街道等部门(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开展集中检查,各辖区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参加了检查。
  据悉,本次集中检查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检查的方式,对市区内8个街道办事处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的安全管理进行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重点围绕各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等安全管理开展,重点检查在住宅建筑内部特别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是否停放电动车,是否违规私拉电线和乱装插座给电动车充电;对设置在室外的停放场所是否在合理位置(是否占用疏散通道、是否妨碍消防车操作)、充电装置线路安全、充电场所是否配置灭火器、场所是否有明确的管理单位和人员配置、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巡查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
  针对检查发现的消防隐患,联合检查组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要求相关责任人落实整改,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夜间巡查力度,发现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和制止,拒不配合整改的要及时向辖区公安派出所和消防部门报告。根据市城管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住宅小区补建充电停放设施的,要向规划等部门申请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建设符合安全条件的集中充电车棚,并经消防部门进行指导。已补建充电停放设施存在问题的,要在消防部门指导下整改。
  检查后,检查人员向小区管理单位和居民宣传电动车如何规范管理,告知私拉乱接电线充电安全隐患,提醒停放在楼梯间、楼道内的电动车在火灾发生的危害程度。同时,要求小区物业服务单位全面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切实提高防范意识,确保消防安全。
  在为期三天的集中检查中,检查组共检查8个街道的住宅小区67个,发现隐患152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1份。下一步,检查组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源头整治,加大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排查整治力度,及时复查火灾隐患,确保整治工作得到全面的落实,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杜绝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着力营造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入人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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