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日正式公布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划设学校周边200米为学生安全区域,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学校周边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和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文件强调,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小学、幼儿园应在“一门两保安”基础上,叠加聘请2名保安员协同守护;公安部门要健全校园安全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和警力配置,配齐配强校外治安辅导员,并会同街镇,为学校校门周边100米范围内配备社区网格巡逻保安并配防护器械。
(据《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