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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增设“中小幼”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增设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记者4月27日从省教育厅获悉,近日,山东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修订印发了《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鲁人社规〔2019〕7号),创新岗位政策,进一步促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发展。
  据了解,我省不仅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增设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同时对标苏浙粤,结合我省实际,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分别确定为3%、2%、1%,更好地满足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的需要。
  与此同时,我省还改变原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小学岗位结构比例下限设置的办法,今后,幼儿园岗位结构比例与小学实行统一的结构比例标准,极大缓解当前幼儿园教师岗位评聘矛盾,拓展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有助于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
  此外,为指导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做好人事管理工作,文件明确民办中小学、其他类型幼儿园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据《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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