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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那点事儿:一场绵延300多年的“禁烟”之战

  5月31日是第32个世界无烟日。2014年11月24日,卫生计生委就起草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明确,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此外,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烟。说起“控烟”,这件事绝不是现代才有,在古代明清两朝都曾不止一次地发过“红头文件”,还要求国民戒烟,禁止官员在衙门等公共场所内吸烟……

“烟草”自明代传入中国:古人曾认为此物可“还魂”
  烟草大约于明代嘉靖末至万历初经菲律宾传入我国南方,后迅速在全国推广种植,吸烟人数呈几何级数增长,至清代吸烟已成为国人的基本嗜好,如陆以湉《冷庐医话》所说:“今人嗜此者众,烟肆之多几与酒肆埒。”可见当时风气。
  此物在进入中国时,还传入一个为中国人津津乐道的故事:当时,吕宋岛上淡巴国公主死后,被弃于野外,没想到她在闻到烟草香味后竟苏醒了。从此,被译名“淡巴菰”的烟草又有了神奇的名字“返魂香”。
  从史料上看,古人对烟草的嗜好甚至比今人还严重,这或许与古人对烟草的过度迷信有关。据最早著录烟草的医学书籍《本草汇言》载:“此药气甚辛烈,得火燃取烟气吸入喉中,大能御霜露风雨之寒,避山蛊鬼邪之气,小儿食此能杀疳积,妇人食此能消症痞。”
  《露书》还记载,烟草“能令人醉,亦辟瘴气,捣汁可毒头虱”。古人还相信,烟草能治畏寒、发热等所谓“寒疾”。明末人王逋曾在《蚓庵琐语》中记载:“烟叶出闽中,边上人寒疾,非此不治。”姚可成辑《食物本草》中还有一观点,认为烟草能“当饭吃”,称“凡食烟,饥能使饱,饱能使饥,醒能使醉,醉能使醒,一切抑郁愁闷,俱可藉以消遣,故亦名忘忧草。可见在古代,烟草还一度被认为是对身体有益的。
  但到了清代就有医生提出吸烟有害健康。名医张璐已在其所著的《本经逢原》中提出:“岂知毒草之气,熏灼脏腑,游行经络,能无壮火散气之虑乎。”清人陈淏子在《花镜》中也提出烟草“久服肺焦,非患膈即吐红。抑且有病,投药不效,总宜少用”。
  名医吴澄在《不居集·烟论》中甚至认为,“无病之人频频熏灼,津涸液枯,暗损天年”,对吸烟者提出了警告:“虚损之人,最宜戒此。”
  吴仪洛在《本草从新》里干脆将烟草列入“毒草类”。其卷四中的“烟”条称“火气熏灼,耗血损年,卫生者宜远之”。并附注,烟草“最烁肺阴,今人患喉风咽痛、嗽血失音之症甚多,未必不由嗜烟所致”。吸烟有害不言而喻,故古代有识之士一直呼吁远离烟草。
  清康熙三十年进士张翔凤在《种烟行》诗中称:“吁嗟老农勿健羡,此物鸠毒奇莫居。”

明清禁烟力度空前 崇祯两次颁布“禁烟令”
  古之禁烟,最有力的举措当属朝延干预。明末崇祯皇帝曾两次颁布“禁烟令”。《玉堂荟记》记载,“己卯,上传谕禁之,犯者论死。”己卯年,即崇祯十二年(公元1639年),这是中国历史上由朝廷发出的第一道“禁烟令”。崇祯皇帝朱由检第二次禁烟就是为了防止“亡国”。古人多迷信,贵为皇帝的朱由检更不例外,崇祯皇帝乃“燕王”朱棣之后,京都又是“燕京”。“烟”与“燕”音相近,“吃烟”就是“吃燕”,有吃掉燕王之后、破燕京之嫌,出于避讳,朱由检下了禁烟令。烟草与明朝灭亡的关系,当时还有一说。明崇祯四年进士吴伟业在其写的《绥寇纪略》中记载,明熹宗天启年间,坊间曾流传过一首童谣,其中有一句是:“天下兵起,遍地皆烟”,这首童谣后被看成是预言明朝灭亡的谶语。在今天来看,“吃燕”与“天下兵起,遍地皆烟”不过是一种附会。但是,烟草除有害国民健康外,还影响了社会稳定、干扰了国内正常的粮食生产和经济秩序,这是不争的事实。
  到了清代,入关后的前几位皇帝都曾努力恪守祖训,严格禁烟。《大清律例》中关于“控烟”做了明确规定:“凡紫禁城内及凡仓库、坛庙等处,文武官员吃(吸)烟者革职,旗下人枷号两个月,鞭一百。民人责四十板,流三千里。该管官员见而不行捕首被旁人捕首者,该管官员俱罚俸半年。又紫禁城内大臣侍卫员吃烟者,派出看门护军查拿被获,除照例议罚外,照其官职加取一个月俸银给与拿获之护军。跟随人被获,除照例责打外,亦向伊等之主取一月俸银给与。如护军校不行拿获,革去护军校,不准折赎,鞭一百,枷号两个月。护军不行拿获,鞭一百,枷五个月。闲散执事之人照例鞭一百。”
  清太祖对烟草在边廷贸易中采取严厉措施,尤其限制进口,“以为非士产,耗财货,下令大禁云。”(据《李朝仁祖实录》)康熙帝反对吸烟和种植烟草,主要是经战乱后的修养生息,人口增加,由于粮烟争地,所以官员、大臣主张限制种烟,以保证粮田。雍正皇帝虽其自己嗜好鼻烟,但仍然提倡以种植谷米等粮食作物为主,反对种植烟草。而乾隆时期,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方苞更是多次上书禁烟之言,乾隆元年冬(1736),其作《请定经制札子》云:“……臣闻善富天下者,取材于天地,而愚民所习而不察者,夺农家上腴之田,耗衣食急需之费,未有如烟者也…而禁之则甚易,限期示禁,凡种烟者,以其地入官,别给贫民耕种,罚及左右邻,有司失察者降调,则立可断矣……”
  太平天国对抽烟者的态度更加严厉,《天条书》载明:“凡吃黄烟者,初犯责打一百,枷一个礼拜;再犯责打一千,枷三个礼拜;三犯斩首不留。”清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贼禁》记载:“犯吸黄烟者的枷责,以烟置枷上,荷之游街。”抽几口黄烟,轻则一顿棒打,还要夹上木枷,插上烟杆游街示众;如果没被打死,还想再来上那么几口,过一把烟瘾,便会被砍去首级,尸首分离。
  但道光、咸丰年间以后,随着清王朝的日益衰落,“控烟令”也成了一纸空文,致使“烟民”剧增,“上自王公贵族,下至走卒乞丐,莫不人口衔一支烟以鸣得意。”故此,人们将吸纸烟、吸鸦片、打麻将和嫖娼并列为晚清“四大公害”。

民国禁烟遇阻:孔祥熙为保税收“暂停”禁烟
  民国时期,为禁绝鸦片烟毒,政府曾做了些工作,禁毒取得一定成效。在禁毒的号召声中,又延及到了禁吸纸烟的问题。
  20世纪30年代,蒋介石和宋美龄联手发动新生活运动,试图改造国民之习性。1934年2月19日,星期一,像往常一样,南昌行营的礼堂里正在举行每周一次的总理纪念周活动,蒋介石作了名为《新生活运动之要义》的主题发言。为了强调社会精英担负着教育人民的责任,蒋介石提到了一个在南昌街头吸烟的孩子:前几天我还在街上看见一个小学生吸纸烟,这样还了得吗?他做学生的时候就要吸纸烟,长大不会吸鸦片烟吗?当时我因为车子走得太快,不便拉他,你们一般教职员,或警察,应当也看见,看见的时候,就要拿来处罚!
  然后他又回忆起他在处理福建事变期间,在建瓯执行军务时,曾看到一个抽烟的孩子。他此次到了建瓯,有一回发现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在街上吸烟,虽穿了很好的衣服,还是一点教育也没有,因此他随即叫他的父母来要办他,从此以后,建瓯就少有小孩子吃烟的了,由此可见转移风气,改造社会,并不是什么难的事情。
  1935年1月,蒋介石去浙江的时候,看到很多大幅纸烟广告牌,非常生气,亲自发了一封电报给民国浙江省政府主席黄绍竑和宁波的行政督察专员,命令他们禁止纸烟广告,并要求将这些广告换成新生活运动的宣传和国内农产品的广告。
  同年5月,蒋介石向全国发表了《新生活运动纲要》,纲要附10条《新生活须知》,因其“第6款之新生活中之食”有“鸦片屏绝,纸烟勿吃”一语,一场波及全国诸省的禁吸纸烟活动,随着新生活运动开始了。福建省新生活运动促进会刚一成立,当即发布《通告》,声明“本周为不吸香烟运动周”,并限定二日以后,摊贩不许贩卖香烟,行人不许在路上吸食香烟。甚至还有地方拘拿卷烟商贩,并将他们运输、销售的卷烟公开焚毁的事情发生。
  推行新生活运动中出现的大规模的禁吸烟运动,惊动了国民政府的高层。孔祥熙为确保国家税收,又要贯彻新生活运动的旨要,由他召集财政、内政、实业三部,审议了浙江省政府呈请实行全国禁吸卷烟一案,并报行政院批准,决定“对吸食卷烟,暂缓禁止”。财政部甚至于1935年6月15日下一文,称:“任何团体,如有假借新生活运动名义,禁止人民吸售纸烟,务应立予纠正,以维国税而安商业。”至此,由“新生活运动”而起的一场禁止吸烟运动,在国府的“暂缓”和“以维国税而安商业”之下,遂告结束。(据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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