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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前签“免责协议”有其积极意义
  

苑广阔
  一封“承诺书”在网上引起热议,签署这份“承诺书”的是20余名七旬老人。原来,他们组织同学聚会,担心有人酒后出现意外,大家主动签订《安全责任自负承诺书》,表态称参加聚会将量力而行,如果出现意外与他人无关。但律师表示,《安全责任自负承诺书》虽然合法有效,但是参与者的法定义务并不能因此免除,不能成为同学聚会相关主体的免责文书。
  (据《新京报》)

  “免责协议书”的签订,本身就是对参加聚会者的一种提醒,一种规劝,当然也是一种保护。即便如法律界人士所说,如果在聚会期间发生了意外,仍旧需要由司法机关来厘清责任,但是这样的提醒、规劝和保护,本身就具备未雨绸缪的作用,其正面意义不能轻易被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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