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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带货”火了谁对拍品真伪负责?
  

冯海宁

  近日,全国多家法院都开展司法网拍直播活动,平时严肃的法官秒变“李佳琦”,大喊“买它”。记者了解到,各地法院直播拍卖的物品不仅有豪宅、豪车、车位,连貂皮大衣、金条都包含其中。其中,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小时的成交额就破了亿。(据《北京青年报》)

  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已经成为多地法院提高执行率、维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不过,网络司法拍卖在屡创佳绩的同时,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比如,深圳向女士在司法网拍时花了112700元拍下一款手包,经数家专业鉴定机构鉴定,系仿制的爱马仕铂金包,而仿制品仅值几千元。无论是法官“带货”,还是其他形式的司法网拍,不仅要把物品拍出去提高执行率,也要维护司法机关形象,不要辜负公众对法院、法官的信任。当然,相关司法解释是否有必要进一步明确法院责任,也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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