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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尾小海马牵出亿元大案
违法活动涉及 13 个省份 22 个地市 涉案海马制品 469.9 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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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刘彦美 通讯员 沙连成 胡顺程 报道
  本报讯 海马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海马及制品属违法行为。但是,在巨大经济利益驱使下,此类案件屡屡发生。近日,记者从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获悉,由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办的韩某等特大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件成功告破。这是近年来日照市破获的涉案价值最大的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
  2020年5月28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依靠前期摸排,掌握重要线索,迅速出击,在辖区农贸市场两个摊点查获72尾海马制品。经对两名涉案人员讯问,岚山区的赵某逐渐浮出水面。
  赵某是吉林人,长期在岚山区海货市场从事干海货批发生意,他通过各种渠道收购海马制品,再加价销售,获利颇丰。根据线索,岚山警方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在多警种的密切配合下将赵某抓获,同时,从其经营的店铺中查获海马制品33尾。专案组民警以赵某为案件主要突破口,开始了长达数月的侦查。根据赵某交代,岚山警方顺线抓获其“上家”——岚山籍犯罪嫌疑人韩某。
  经查,韩某从渔民手中大量收购海马制品后,为了扩大海马营销渠道,除了与赵某等人进行线下交易之外,还利用微信平台及在网上开设的“海中堂”“赶海熊”“渤海龙马滋补行”三家网店,进行线上销售海马制品12.9万余单,交易额高达248余万元,形成了巨大的交易网络。
  随着赵某、韩某相继落网,案件脉络逐渐清晰。现已查明:赵某、韩某长期从事非法收购、出售海马制品违法犯罪活动,与其相关联的“下线”涉及到安徽、广东、福建、四川、云南、吉林等13个省份22个地市。有诸多线索支撑,岚山警方联合多地,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多次北上南下调查取证,先后在河北安国、安徽亳州、四川成都抓获黄某、张某、吕某、刘某、程某等2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捣毁日照、安徽亳州等地非法窝点7个,查获海马制品469.9公斤,100余万尾,涉案生态价值1.5亿余元。2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与赵某、韩某交叉结伙,大肆买卖海马制品,从中谋取巨额利益的犯罪事实。
  目前,岚山警方已对该案2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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