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张源 报道
本报讯 11月15日10时许,日照高速交警支队五莲大队执勤人员在疏港高速机场收费站例行执勤时,发现一辆苏G号牌的小型汽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执勤民警让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他始终无法出示驾驶证。后经查询,该车驾驶人仅持有C3驾驶证,显示已记满12分,存在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且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后因驾驶证记满12分超分违法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