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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民 举报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有奖
  


全媒体记者 房姿辰 通讯员 苑克龙 报道
  本报讯 近日,东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决定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最高可达1000元。
  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鼓励人人参与林业生态保护,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破坏森林资源肇事者,从严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据了解,凡发现破坏森林资源肇事者,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举报时应提供被举报单位和个人的准确名称、违法事实,举报内容应详实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或证据。举报人可以采用当面、电话、书面等形式向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东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络方式。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的,依法追究责任。(举报电话:110,0633—3664013,0633—7911000,12315)
  有奖报告内容包括: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乱砍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在林区及林缘500米范围内非法野外用火行为。
  据悉,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受理举报的主管部门根据举报的内容、性质、协查程度和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轻重情况,分别予以举报人1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举报受理单位和办理人员受理举报后,应按相关规定程序和期限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予以保密,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无正当理由不予及时办理或者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或者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的,各主管部门按普通举报事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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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爱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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