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张源报道
本报讯 1 月 15 日是“逢五”统一行动日,东港大队按照总队、支队部署要求,积极开展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22时25分许,大队执勤民警在日照零点收费站口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小型汽车在看到前方有执勤民警时,缓慢前进,行驶异常。这一举动迅速引起执勤民警的注意。
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并示意该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测。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1mg/ 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现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一次性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 6 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