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李珊 通讯员 朱传家 报道
本报讯 近日,在日照老城区,东关北路一出租房内,市公安局新型犯罪研究作战中心民警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经查,该犯罪嫌疑人办理3张银行卡出售,获利4000余元。
春节前,马某手头紧张,找到朋友借钱。朋友说,“你办几张银行卡给我用,我就借钱给你。”
第二天上午,马某跑了几家银行,用自己身份证办理了3张银行卡,并按照朋友的要求开通了网银。
在转交银行卡时,马某的朋友主动提出,“你的3张银行卡给我,借给你的这4000块钱,你就不用还了。”
马某当时表示同意,可是几天后,感到心里不踏实,便想找朋友要回银行卡,但是考虑到手头紧张,又放弃了。
马某被抓时,民警询问马某知不知道银行卡用来干什么了?马某回答给朋友做生意。
民警又问:为什么你朋友不用他自己的卡?马某答:我朋友不让问,我也担心,但是因为借了朋友钱,又不想还了……
原来,马某的3张银行卡被朋友卖给了一电信诈骗团伙,春节期间,3张银行卡被诈骗团伙用作了收款账号,因为走的流水特别大,在一起案件中被上海警方锁定。
目前,马某已被刑事拘留,并移交给了上海警方。
看似马某只是卖出了几张卡,但卖出的每一张银行卡都不知道会卷入多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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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这几类人:
开卡团伙——自行或经组织前往银行、营业厅或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办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
带队团伙——诱骗或组织他人开办银行卡、电话卡的团伙,例如,“扫村”:忽悠村民办卡;“扫校”:忽悠大学生办卡,以上犯罪行为性质十分恶劣。
收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带队团伙银行卡、电话卡的团伙,这些人又称“卡头”。
贩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办理的银行卡、电话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日常生活中应该怎么做?
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证件。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磁条损毁,不随意丢弃。
发现买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电话号码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