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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钱容易退钱难!
市民预付式消费频频“踩雷”

  全媒体记者 黄建玲 高月磊
  “充500元送70元”“预付费可享受五折”“会员日充值,商品免费送”……如今,商超、餐饮、美发、服装、健身等各行业商家都打着优惠旗号,推出各种预付卡,吸引消费者办卡充值。预付卡带来了便捷优惠的同时,也让不少消费者频频“踩雷”,比如商家经营不善关门大吉、不按约定提供服务等问题,致使消费者的正当 权 益 受 到损害。

现状 预付卡确实优惠,但也伴着“雷区”
  商家优惠广告一经打出,不少市民看着诱人的宣传,深陷其中。记者采访发现,办理预付卡大部分都是年轻人,并且女士居多,出门吃饭逛街买东西,被店家一通介绍后,头脑一热,感性服从理性,就办理了预付卡。
  记者调查发现,消费者手中预付卡多则有近20张,少则也得至少有1张。预付卡确实给市民带来了实惠,但是也有很多市民陷入“雷区”。
  记者采访了12位办过预付卡的消费者,其中有近10位消费者表示,或多或少遭遇过各种“消费不愉快”的问题,面临“充钱容易退钱难”的境地。

案例一:餐饮水果类
  市民蒋女士很容易被各种优惠活动吸引,这几年手里光餐饮水果类的预付卡就办理了10多张,目前已在4家“踩雷”。
  2017年,在丽城花园小区附近,一家名叫“果多多”水果店开业,开业期间充500元送60元,蒋女士被活动吸引就办理了充值。经营不到一年,水果店换了店主,那时她卡里还剩300多元。更换店主后,充值卡还可以继续使用,当时蒋女士并没有太担忧,还曾开店主玩笑说:“不会你们店开着开着也干不下去了吧?”
  2020年5月前后,蒋女士开的玩笑成了真,再次去买水果时发现,水果店已经变成了超市。
  “我有店主的微信,前后联系过五六次,他不是在外地培训,就是出差学习,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到现在卡里还剩90余元未消费。”蒋女士说,不知道这个钱还能不能要回来。
  2019年,蒋女士在万象汇“旺角车站”港式茶点店也办理过充值卡,充了200元,只用了不到20元,店铺就关门了,多次联系老板表示给退,也一直没有结果。同样,2020年12月份,万达广场四楼有家湘菜馆开业大酬宾,蒋女士消费280元,付款时店家要求办理充值卡充值280元,本次消费只收20元,卡内剩余金额可下次使用。蒋女士再次去就餐时,发现湘菜馆已变成东北菜馆,原来的卡也不能用了。
  市民胡先生也有同样遭遇,2019年在海纳商城对面一家名叫“秦镇米皮”的餐馆充值了200元,没吃几次,餐馆关门了,人也联系不上,卡里剩余的几十元也“打了水漂”。

案例二:服装美发类
  “去年10月份,我在万达广场珂卡芙鞋店充值了600元,消费1次后还剩300余元。年前准备再去买鞋时,发现门店已更换。询问万达广场,说是老板跑路了,还欠着他们房租。”吴女士分享了自己办理预付卡的“踩雷”经历。
  吴女士说,卡里的余额就这么没了,心想大商场的这些店铺应该比较靠谱,谁曾想到会变成这样。
  苏女士办理预付卡损失更为严重。去年1月份,苏女士在万达广场四楼“亚洲头道”理发店美发,当时店员告诉她,如果办理会员充值,本次消费可免费。充值2000元消费打七折,充值4000元消费打五折,另外赠送10次头发护理。苏女士一合计,觉得比较实惠,就一下子充值了4000元。
  “那次消费确实是免费赠送了,后来我又去消费过一次,卡内还剩3300元左右。前段时间逛万达时才发现店铺已经没了,后来咨询万达前台得知,去年10月份该店铺就搬到了石臼利群,在那经营一个月后,老板就‘跑路’了。”苏女士一下子慌了。
  苏女士试着打开微信看看能否联系上老板,才发现对方早已将她删除。她曾联系万达广场处理该问题,但都没能协商成功。
  在该理发店办理充值的还有毕女士和王女士,她们分别充值了1500元和2000元,目前卡内均有余额,老板“跑路”,她们无处维权。

案例三:母婴早教类
  去年,市民季先生在德瑞太阳公元南沿街“安安母婴”店铺办理了一张会员卡,主要用来给孩子洗澡游泳,平常50元一次,办理充值卡300元可以使用10次。
  今年1月份,季先生带孩子去洗澡,该店铺店员声称锅炉坏了,暂时洗不了。3月份再次询问,锅炉还是没有修好。季先生想退款,但店员称,如果要退款,原先已用过的30元一次要按照50元一次扣除,并且不退现金,只能退到该店铺的消费卡里。
  “锅炉损坏是他们的事,我们办理充值业务,服务没有享受到理应退款,凭什么按照50元一次扣除,而且不退现金。”季先生很是气愤。
  3月10日,记者电话联系了“安安母婴”店,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是锅炉坏了,需要从厂家购买配件,耽误了一些时间,目前配件已经到货,正等着安装更换。季先生的退费要求,他们向老板申请了,可以将剩余金额按照30元一次进行现金退款。
  季先生说,经过这件事后,他以后办理充值卡会更加小心谨慎些,不然出了问题,再想把钱要回来可就难了。
  市民辛女士则是在早教机构吃过预付卡的亏。去年花了近7000元在苏宁广场贝恩贝比早教中心办理一张早教卡,没想到年底店铺就关门了,所幸还能联系上老板,但是申请退款,却被一拖再拖。
  “根据合同约定,1月份就应该给我退款,但是现在都3月份了,还是没有动静。”辛女士担忧道。
市民
预付卡办不办,观点不统一
  有很多“踩雷”的经历,对于办理预付卡,市民们都有哪些观点呢?
  多次“踩雷”的蒋女士表示,今后消费一定会更加谨慎理性些,让自己少受些损失。
  “我一次都没办过,以后也不会办。”市民王女士说,各类商家推出优惠活动,无非就是吸引消费者参与其中,提前充值,说明商家好有经营资本,至于是否优惠还真不好说。
  “不管以后商家有什么优惠,我都不会心动了。‘搞活动’就是最大的坑。”市民胡先生表示,他以后不会再办预付卡了。优惠多,“雷区”也多。
  市民李先生认为,预付卡陷阱处处有,使用时得多个心眼。他曾办理过一家甜品店的卡,充值300元送50元,用过几次发现商家告知的余额与自己记账的余额不相符。
  “每次用完花了多少钱,还剩多少钱我都记着。有一次商家告诉我卡里还剩四十几元,我拿出账本一看,有出入。联系商家后,他们解释说记错了,又给重新充了回去。”李先生说,如果他不记录消费明细,卡里余额如果莫名其妙地少了,自己也不会发觉。
  肖女士则表示,她办理的预付卡大部分都是靠谱的,目前还未曾“踩雷”,有合适的她还是会办。
  “甭管充值100元,还是200元,我以后再也不会办理各种预付卡了。现在手里还有一家蛋糕店的,我得赶紧去消费掉,不然再关门了,我就又损失了。”苏女士懊悔道。

消协 办理预付卡最好签订规范书面合同
  那么,当消费者遭遇以上问题时,只能“认倒霉”吗?面对预付卡“雷区”,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记者了解到,根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企业在发售预付卡时,需要备案。如果不备案,消费者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大部分消费者认为,遇到预付卡消费问题,只要拨打12315就能解决,其实不然。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时,如果商家还在,可以向消协投诉,由消协进行调解处理。但如果遇到商家“跑路”,消协无法找到被诉方,自然就无法通过调解等方式帮消费者维权。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消费者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或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日照市消费者协会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每年他们都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应理智对待商家促销打折,提防虚假“打折”“让利”“甩卖”的消费陷阱。尤其是预付式消费更应谨慎。
  近些年,预付式消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时有发生,涵盖领域广,因预付卡使用周期长,合同签订不规范,导致发生消费纠纷维权困难。因此,办理预付卡需提高防范意识,理性办卡,一要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良好的商家;二要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莫轻信商家口头承诺;三要索要票据,妥善保存消费凭证和发票;四要科学理性消费,避免一次性充值金额过高,以防权益受损。

监管 预付款消费事前监管法律依据有欠缺
  预付卡投诉为何维权难?记者从市监管部门了解到,2012年9月21日,商务部公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但适用于企业,对现实中发卡量巨大的个体工商户没有相应的规定。同时,健身行业、教育培训等预付款投诉多发行业并未纳入管理范围。对于预付款消费投诉处置,市场监管部门适用的主要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没有专门的法律依据对收取预付款的行为进行事前监督管理。
  再就是部门之间职责衔接有漏洞。涉及预付款消费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主要有商务、市场监管、金融、公安等多个部门。商务部门负责相关行业的企业监管,对个体工商户无监管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消费投诉时以消费调解为主要手段,对消费纠纷进行被动的事后处置。对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跑路”的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难以进行有效监管。公安部门会因预付款金额不到2万元,达不到公安部门的立案标准,导致了大量经营者“跑路”行为无人监管的问题。
  还有经营者履行法律义务不到位。现实中,部分经营者往往以打折优惠活动吸引消费者预付款,办理各种预付式消费卡、代金券、储值卡,并未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备案和资金存管手续,制定预收资金结算、风险管理、日常监督、应急处置等制度。

律师 办卡需谨慎,风险应防范,维权多渠道
  山东律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世玉建议,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前,应持谨慎态度。
  首先要充分考虑商家的能力、信誉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确需办理时,应与商家就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内容完备、违约责任明晰的书面合同。如商家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跑路”,商家应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财产保全,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裁决,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商家涉嫌犯罪,可以依法报案,通过刑事途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借鉴 应加强事前监管立法,明确部门监管职责
  据了解,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是国内首部规范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地方性法规。该规定由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明确了各领域预付卡的主管部门及执法部门,要求商务、文化、体育、交通、旅游、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税务、公安、文化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单用途卡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同时,该规定建立了预收资金余额风险警示制度,经营者预售资金余额超过风险警示标准的,应当由专用存款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因此,以地方立法的方式,建立覆盖企业、个体户等所有经营者、所有行业的“预付款经营备案+保证金”的事前监管制度,加强事前积极监管防范,建立资金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更加有力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值得参考借鉴。
  还要按照行业分类,理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发挥行业监管优势,加强预付款经营、发卡单位的源头治理,畅通监管渠道,控制预付款监管风险隐患。并提高经营者失信成本,建立“从业禁止黑名单”制度,对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经营者,禁止经营者从事预付款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违法经营者信息,加大联合信用惩戒力度,为消费者进行预付款消费提供有效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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