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李珊 报道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安全生产工作,近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制定印发《市区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方案》提出,自2021年8月18日至9月13日在市区范围开展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为市区24家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企业。主要围绕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企业在经营许可、安全机构设置、企业制度建设、档案台账管理等四方面内容进行安全检查。
此次检查旨在各部门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执行,健全完善各级岗位安全责任制,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检查方式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成立联合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的方式开展专项检查。“源头抓、抓源头”,对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采取行政处罚、纳入行业考核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纳入行业退出机制。督促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实施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常态化管理,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
同时,《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把此次专项检查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的联动协作机制,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媒体报道、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大力宣传建筑垃圾运输安全生产的相关政策标准和开展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