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万元所有奖项可作为业绩考核和相关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
本报讯 “日照文艺奖”是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市文学艺术成果最高奖,是市委、市政府为支持文艺事业发展建立的荣誉体系,是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投身文艺事业和文化产业建设的重要举措。
根据评选奖励办法,本届评选文艺作品奖、文艺理论和评论奖及文艺突出贡献奖三项。凡日照市集体(包括中央、省、部队驻日照单位)或个人(日照籍)文艺作品,或非日照籍但创作的文艺作品具有鲜明的日照元素,包括文学、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电影、电视、民间文艺、文艺评论12个门类作品。
参评作品原则上是上两个年度内(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展览、演出、播出、发表、出版的作品。其中,文学作品、文艺评论类以首次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电影、电视等以首映、首播或首次公开演出时间为准,音乐类也可以出版专辑时间为准。
“日照文艺奖”按照公平公正、综合平衡、宁缺勿滥的原则评奖,获奖作品与申报作品比例不高于1:1.5。
文学类共设7项,每项评选2部(篇)作品。奖励标准为:长篇小说3万元;中篇小说1万元;短篇小说0.5万元;报告文学、散文、诗歌、儿童文学选集、专集2万元,单篇作品0.5万元。戏剧类设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音乐类设一等奖1名,奖金2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0.5万元。曲艺类设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6名,奖金各0.5万元。舞蹈类设一等奖1名,奖金3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2万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1万元。美术类设一等奖1名,奖金2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0.5万元。书法类设一等奖1名,奖金2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0.5万元。摄影类设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6名,奖金各0.5万元。民间文艺类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2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0.5万元。电影类设电影2部,奖金各10万元;微电影5部,奖金各1万元。电视类设电视剧1部,奖金10万元;电视文艺、电视纪录片各2部,奖金各2万元。文艺评论类设5部(篇)作品,专著每部2万元,单篇作品0.5万元。文艺突出贡献奖:原则上不超过3名,每位获奖者一次性奖励3万元。
“日照文艺奖”由评奖委员会代表市委、市政府对获奖者进行奖励,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证书副本由获奖者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获“日照文艺奖”的所有奖项,均可作为业绩考核和相关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
参评作品、人选获奖后,所报参评作品及相关资料收入“日照文艺奖档案库”,评委会办公室存档管理。“日照文艺奖”的命名、标志及相关奖牌、奖杯、证书的图样和文字版权由评委会办公室制作、所有和解释。
获奖作品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等问题,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已颁发的证书和奖金,责任人终生不得参与评选。
“日照文艺奖”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日照市直部门、单位,中央、省、部队驻日照单位,各区县文联,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日照高新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工委办公室及市文联各团体会员协会为“日照文艺奖”推荐单位,负责本区域或工作领域内作品推荐申报。
评审结果将在《日照日报》、日照文艺网、“日照文艺”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申报作品于9月30日前将各文艺门类参评作品及申报材料报送日照市文联办公室。
(全媒体记者 范开元 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