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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开海,渔民要注意这些事项

  全媒体记者 李珊 报道
  本报讯 9月1日,黄渤海休渔季将全部解封,渔民期盼着开海第一网。为了做好开捕后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渔业船舶重大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市海洋发展局要求严格落实海洋渔船安全出海“十必须”。
  必须持有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书,确保船证相符;
  必须确保配齐适任的职务船员,普通船员全员持证上岗;
  必须足员足额办理渔船及船员保险;
  必须确保北斗、AIS等通导设备状态正常;
  必须确保号灯号型安装符合规定要求,使用状态正常;
  必须确保救生筏检测合格,安装、存放位置符合规定要求,确保救生衣配备满足规定要求;
  必须确保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配备、存放符合规定要求,消防栓、水龙带、水枪符合规定要求,厨房液化气瓶存放符合规定要求,确保应急逃生通道畅通;
  必须确保船舶标志规范清晰,按规定悬挂船名牌,钢制渔船船名、船籍港必须满焊;
  必须严格执行进出港报告制度,渔获物、网具装载符合核定要求;
  必须实行母港停靠,执行编队出海生产制度,海上生产确保24小时开启通导设备,夜间必须专人值班瞭望,遇大风等极端天气要听从调度,及时回港。
  各区海洋渔业主管部门要组织船东船长按照“十必须”开展自查,同时,要督导镇(街道)、村居和渔港管理机构,依托“母港停靠”制度,开展“十必须”全覆盖检查,做到“一船一档”,严格按照“检查一艘、整改一艘、放行一艘”的标准,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不安全不生产”。渔业执法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随机抽查数量不低于辖区在册渔船数的10%,对不服从管理的渔船依法严肃处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各区驻港督导组负责对“十必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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