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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发布拒绝参加校外违规培训倡议书
选择合法培训机构 拒绝缴纳长期培训费用

  全媒体记者 李珊 报道
  本报讯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我市校外培训治理成果,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日前,市教育局发出拒绝参加校外违规培训倡议书。
  倡议书指出,希望家长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相较于学业成绩、专业技能,家长更应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注重孩子素质提升和全面发展。请广大家长朋友积极拥护“双减”政策,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和合理的教育预期,关注孩子精神需求,多抽出时间陪伴孩子,多带孩子参加社会实践和动手能力训练。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不盲目攀比跟风参加校外培训,尽量不安排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学科类培训,不给孩子增加无谓额外课业负担。
  谨慎选择合法培训机构。若确有参加校外培训需求,选择培训机构时,家长要注意查看办学场所内悬挂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办学许可证等资质信息,选择合法合规的培训机构报名。建议家长报班前,实地考察机构环境,查看教师资格证信息,还可现场询问学员感受后再报名。同时,也要注意查看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措施、消防配置等,以便报名后孩子能安全安心上课。
  自觉抵制各种违规培训。不安排孩子参加无办学许可证的非法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不接受校外培训机构实施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规教学活动,不参加在职教师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参加以“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一对一”“一对多”等名义举办的隐形变异培训和“地下”违规培训,不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不参加结束时间晚于20:30的线下学科类培训,以保障孩子合法权益。
  拒绝缴纳长期培训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家长咨询报名时,务必要保持理性,不要被培训机构的各种优惠承诺诱导,一次性支付大额费用。同时,要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且缴费时间不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或剩余20课时,索取与培训机构名称一致的合法票据,并妥善保管,以备维权。
  主动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各位家长朋友如发现无办学许可证或者超许可范围开展校外培训的“黑机构”,或以其他形式开展的隐形变异培训和“地下”违规培训行为,以及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开展有偿家教、从事或变相从事介绍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行为,请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对举报者信息和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凡经核实的举报信息,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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