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李珊 报道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单位申报、资格审查、审核认定等环节,日照市新认定日照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两家单位为“山东省青年见习基地”。
同时,为扩宽青年就业渠道,提高青年就业能力,我市拟对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等6家市直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发放就业见习补贴16.6万元,共惠及就业见习人员30名。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向同级人社部门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基地,开发就业见习岗位,申领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材料需填报青年见习基地申请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可通过系统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交);见习管理制度(包括见习管理、培训计划、带教计划、工作安排、福利待遇等)。
据了解,就业见习对象范围为离校3年内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青年。就业见习期一般为3—6个月;见习补贴标准为每月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当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即每月补贴1140元。
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条件: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每月发放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