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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发布第二批市级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

  全媒体记者 李珊 通讯员 宋佰涵 王立磊 报道
  本报讯 6月30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发布了第二批日照市市级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第一批“用证”事项清单的通告,可应用电子证照证明事项范围由612项拓展至892项,企业群众“免证办事”便利度进一步提升。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50号)和《关于全面开展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工作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2〕166号)文件要求,持续拓展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广度和深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不断推动常用电子证照证明在高频场景中的应用工作,在前期发布的第一批“用证”事项清单基础上,梳理形成第二批“用证”事项清单,通过数据共享、扫码亮证等方式,进一步压减企业群众提交办事材料的数量。
  本次通告明确了电子证照证明数据的时间范围,企业群众可以更方便地使用电子证照证明,工作人员可以更精准地查询到证照信息。目前,162类电子证照证明在892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便利化应用。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继续按照便民高效、分批分期、全域推进原则,持续梳理“用证”事项清单,确保覆盖企业和群众办事所需要的全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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