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曹楚炜 报道
本报讯 3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日照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相关情况向社会发布。
根据发布,《日照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在条款中充分体现了日照特色的“海洋旅游”“山岳旅游”“体育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设置了有关工业旅游、医养康养旅游、茶旅游、竹旅游以及拓展国际旅游市场等条款内容,并对“开发海上旅游产品”作出了相应规定。
据悉,《日照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是我市第一部旅游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聚焦我市去年“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暴露出的旅游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梳理总结市委、市政府针对节假日旅游复盘情况而推出实施的一系列应对举措和创新做法,通过细化全域旅游发展参与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明确产业发展促进与服务保障措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等监督管理条款设置,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定依据和工作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