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可通过“日照慧停车”微信小程序查看泊位信息
全媒体记者 杨辉 报道
本报讯 为持续推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设施限时共享,做到开放好、管理好、服务好,有效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近日,市城市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设施限时共享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全市限时共享停车资源、共享停车场开放时间等方面进一步明确。
《通知》提出要持续挖掘限时共享停车资源,在全市摸排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设施限时共享情况,按照“应开尽开、能开尽开”的原则,除涉密和重点安保单位、企业生产区域等以外的停车场,鼓励其向社会开放共享停车场,并安装限时共享停车标识牌。
《通知》明确了机关企事业单位限时共享停车场开放时间,为5月1日至9月30日,共享停车时段为当日18:30至次日8: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共享停车时段为当日18:00至次日8: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共享。
《通知》指出要加强共享停车场规范管理和服务保障,驾车人要爱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应停车落锁并保管好个人物品。共享停车场要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执勤,不断提高市民停车体验。
据了解,目前,全市已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享停车场119处、9425个泊位,市民可以通过“日照慧停车”微信小程序掌上查看共享停车场的名称、位置、泊位数、开放时间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