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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老人,可申请帮扶
  

全媒体记者 王璐
  如何帮助丧失自理能力的老人维持舒适与体面的晚年生活?失能困难老人还需要哪些帮扶?
  近期,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联合推出了慈善帮扶照护家庭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帮扶项目、居家上门服务帮扶项目等一系列慈善帮扶新项目,进一步加大慈善救助力度。
  关于上述项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又有哪些申办程序,让我们一起看一下吧!

入住养老机构帮扶项目和居家上门服务帮扶项目

  开展时间:2024年5月27日开始正式实施。
  帮扶对象:具有日照市户籍的,60周岁以上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失能老年人,以及因疾病、突发状况等造成家庭困难,无力完成家庭内赡养的失能老年人。
  帮扶标准:对于选择入住养老机构的家庭困难失能老年人,市慈善总会按照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进行帮扶。对于选择享受居家上门服务的家庭困难失能老年人,市慈善总会按照每人每月不超过6次服务的标准进行帮扶,每次服务按30元/小时计算,服务内容为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等。以上两个项目,市慈善总会每年列支帮扶善款不低于60万元。
  申办程序:(一)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失能老年人慈善帮扶金申办程序:
  1.申请。由老年人本人(家庭成员)或委托代理人向老年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失能老年人慈善帮扶金申请审批表》。与“困难群众救助·主动申报日”结合,对申请能力不足的困难老人,由村(社区)民政协理员集中帮办代办。
  2.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日照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等文件,核实申请人的低保边缘身份、年龄、残疾等级等信息,无需本人提供证明材料。对需要进行能力评估的老年人,由县级民政部门委托具备评估资质和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评估,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结果。
  3.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根据核实情况,于3个工作日内形成审批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告知申请人或 其 代 理人,并根据老年人意愿及机构情况,科学分配入住机构或安排居家上门服务。
  (二)因疾病、突发状况等造成家庭困难,无力完成家庭内赡养的失能老年人(以下简称“特殊情况家庭困难失能老年人”)慈善帮扶金申办程序:
  1.申请。由特殊情况家庭困难失能老年人本人(家庭成员)或委托代理人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特殊情况家庭困难失能老年人慈善帮扶金申请审批表》。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年龄、残疾等级、失能等级、家庭经济情况等信息进行比对核实,提出审核意见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3.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审核意见后,对申请人的身份、年龄、残疾等级进行信息复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需要进行能力评估的老年人,由县级民政部门委托具备评估资质和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评估,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结果。对通过复核评估、拟享受帮扶的申请人名单,及时反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以适当方式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根据老年人意愿及机构情况,科学分配入住机构或安排居家上门服务。对未通过审核审批的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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