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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市场从“野蛮生长”迈入规范成长的新阶段
住房租赁条例正式施行如何影响你我生活

  从9月15日开始,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的行政法规《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标志着住房租赁市场将从“野蛮生长”迈入依法规范成长的新阶段。
  《条例》针对住房租赁市场中的哪些突出问题?如何影响你我的生活?
  哪些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用于出租的住房,《条例》规定,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
  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此外,《条例》明确,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当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租房遇到违法或侵权行为时怎么办?
  《条例》规定,当租房遇到违法或者侵权行为时,租户可以根据不同的状况,向住建、消防、市场监管和公安机关投诉或举报:和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有纠纷,或者遇到擅自改造房屋结构或违规隔断出租等违反建筑安全、房屋用途变更等行为的,找住建部门;治安管理类违法行为,找公安部门;出租房消防设施不达标、消防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找消防部门;租赁过程中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经营行为,找市场监管部门。
  为什么要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
  《条例》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将住房租赁合同向租赁住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产管理部门应当提高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服务水平,不得就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收取任何费用。
  《条例》明确,出租人需办理房屋租赁备案,中介机构若未按要求完成备案将面临罚款。
  以前租房,租房双方通过自主协商,拿着固定模板的合同,直接签字就可以。如果没备案,一旦出现纠纷很容易扯皮。合同备案,是为了更好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让租赁交易和合同有备可查。
  如果房东不去备案怎么办?《条例》专门赋予承租人一定的自主权,明确规定,如果出租人未办理合同备案的,承租人可以办理备案。

  专家解读
  如何保障立法本意落地成为“良法善治”?

  居住环境直接关系着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表示,针对部分租赁房屋设施陈旧、卫生条件差、安全隐患多等现实痛点和隔断房、甲醛房等突出问题,《条例》要求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且明确规定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符合相关标准以及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从源头上保障承租人能够获得安全、健康、相对舒适的居住环境。
  针对押金难退这一常见纠纷,《条例》明确“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并规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和网络平台经营者不得代收、代付住房租金、押金。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吴璟说,《条例》有助于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行业环境,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推动出租人尤其是住房租赁企业持续提升租赁产品和服务品质,并促进住房租赁市场供给端机构化和长期化。
  “《条例》的施行是住房租赁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赵庆祥说,下一步需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加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二是全面深入开展《条例》的普法宣传;三是督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建设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如此,才能将《条例》的立法本意落地成为‘良法善治’,实现法治化引领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
  (综合新华社、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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