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厉倩 报道
本报讯 老旧小区改造是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关键一环,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是这一改造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10月21日,市新闻办召开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第13场),解读《关于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情况。
根据发布,《通知》围绕调整申报条件、优化奖补政策、简化建设手续、压实工作责任四方面进行了完善,旨在更好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调整申报条件方面,按照《民法典》将申请加装电梯业主表决同意比例调整为:本栋住宅楼加装电梯所在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
优化奖补政策方面,一方面明确财政奖补标准,国有建设用地上依法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满6年,且未列入房屋拆迁计划的非单一产权多层住宅(一般不应少于4层)新申请加装电梯项目,遵循“先建后补”的原则,每部电梯按照单元楼层数给予财政奖补,6层、5层、4层单元楼分别奖补15万元、13万元和11万元;另一方面实施差异化奖补,每有1户未签署书面同意意见的,相应减少奖补资金5000元,通过差异化的财政奖补政策,引导业主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减少后续施工、运行期间业主间的矛盾纠纷。
简化建设手续方面,按照我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一件事”事项清单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手续办理规定,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改为规划审查,取消规划验线、竣工规划核实,将施工许可改为施工备案,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升审批质效。
压实工作责任方面,明确了街道社区、专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监管部门等各方责任,并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措施。
我市同步制定了《日照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办理导则(试行)》,在“爱山东”APP上线加装电梯“一件事”系统,为群众加装电梯进一步做好指导和服务。同时,明确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加装电梯费用的相关政策。
据悉,2020年至2022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累计加装电梯198部,受益群众2000余户,进一步完善了部分多层住宅居住功能,解决了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出行难的问题,相关经验做法获省住建厅和住建部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