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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律援助中心
获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称号
作者:王美莹
  本报讯(记者 王美莹)日前,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获由司法部授予的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据了解,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服务工作体系建设,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规范运作,创新发展,初步构建了具有日照特色的社会法律援助体系。其中建立法律援助“农村一小时、城镇半小时”服务圈,实行援务公开、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开庭旁听、庭后回访等做法更是获得了多方关注与好评。2012年,该中心共接待法律咨询26000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38件,分别比上年增长40%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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