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检察院
19项重点工作同步跟踪督办
本报岚山讯(通讯员 王岗)“要对大项目建设中招投标活动进行同步跟踪预防,杜绝职务犯罪发生和国有资产流失,这项工作由预防科负责落实,办公室跟踪督办。” 日前,岚山区检察院出台督办工作制度,发出1号督办令,对全年19项重点工作进行挂牌督办,这是该院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年初,该院科学谋划全年工作,经检察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后,最终确定19项重点工作。该院推行督办工作制度,督办工作与检察工作同步进行,在落实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对于上级部署和院党组决策、检察长批办事项,办公室负责立项登记,建立台账,发出督办令,列明任务要求、办理时限等,下发到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定期不定期调度工作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未在期限内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整改,提升工作执行力,确保政令、检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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