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郑石磊)1月23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派出的宣传车开进别家村,集中宣传《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近期,该局在巩固前期宣传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条例》宣传工作,进一步巩固创城成果,提升市民的法制意识。
本次宣传,该局共组装《条例》宣传车辆2台,在区内主要道路及人员集中区域开展宣传,积极动员和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条例》,使城区公民做到人人参与城市管理,人人维护城市形象。
据了解,《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也是省内首部设区市一级城市管理综合性法规,对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条例》的制定出台,标志着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极大提升了我市城市管理水平。